行政管理专业
一、专业概况
行政管理专业2000年开办,,2011年在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设立行政管理科学学位硕士点。目前,行政管理系共有授课教师10人,硕士生导师6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3人,讲师4人,具有博士学位5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学位3人。本专业是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员单位。建系以来,本专业教师承担国家级课题一项,省部级课题20多项,出版学术专著10部,教材7部,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在《中国行政管理》等重点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0余项、教学成果奖10余项。为推动学科发展,行政管理系近年来同国内一些著名高校的相关院系和研究机构建立了紧密的联系,一些著名学者和地方政府官员受聘为兼职教授或兼职导师,学术交流活跃。
二、人才培养
1.专业定位与专业取向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经济、社会和政府发展服务;适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部门对行政管理人才的需要;坚持以提升专业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为核心;着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行政管理人才;立足安徽,面向全国,把本专业办成在同类院校中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在全国中等偏上的水平。本专业;在基本技能上注重基本理论,着力培养学生的实际分析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2.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本专业以管理学为基本专业取向,同时兼顾其政治学专业属性,人文精神、科学素质现实关怀并重,强调“修身齐价治国平天下”这一逻辑进路和素质系统;在课程结构上突出我校特色,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依托,实现本专业与管理科学和经济科学的结合与交叉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学生实用分析技术的掌握,以“厚基础、宽口径”为原则,着重培养他们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初级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三、职业分析
1.就业状况
行政管理就业渠道广,适应在有管理职能的任何组织中工作。建系10余年时间内,我系毕业生的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3%以上,多数人已成为各行业的骨干力量,不少人还走上了领导岗位,为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概而言之,我系毕业生的去向主要有三个。一是考研,建系15年来,我系考上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等“985”和“211”高校研究生已达50余人,其他高校100余人,另外,还有部分同学出国攻读研究生,考研录取率在学院和学校所有专业中一直位居前列;二是政府公务员,据不完全统计,我系毕业生在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已达100余人,其中有省直部门副处级干部、县级部门科级干部等;三是到各类企业人事部门、市场部门等从事企业行政工作。
2.职业发展前景
职业发展前景广阔。行政管理专业的职业优势随时间的推移逐渐显露:第一,国家公务员考试中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可报职位数稳中有升,2010~2015年间,国家公务员的招考职位数和招考人数均有快速增长。2015年招考职位数与招考人数较2010年分别增长了230.6%和178.3%,其中行政管理毕业生可报考职位增长比例为375%,招考人数增长了223%。第二,企业对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认可度有所增加;第三,职业学习平台高,职业晋升空间大,学习MPA的便利,是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优势;第四,挑战性强,始终面对成功者的挑战;第五,适合自我创业,管理能力是创业的基础。
四、专业学习
1.学习目标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四个基础学科的理论和知识,接受公共行政学科的专业知识、理论思想、研究方法、工作技能四个层次的系统训练,具备从事公共行政和企业行政两个管理方向的专业理论思维、决策分析、调查研究、事务处理的基本能力。通过相应专业课程学习与社会实践,本专业毕业生应在掌握政治学、行政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基本理论和知识的同时,掌握哲学方法,系统分析、定量分析等科学方法和政策分析、社会调查统计、管理分析等专业方法;熟悉党和国家的特别是公共管理的方针政策 律法规;具有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
2.基本学习内容
四大工具:数学、外语、计算机、语言文字(含公文写作)。
四大专业基础: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
通识教育平台课程(28学分)
特色平台课程(8学分)
基础课平台(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 58学分)
专业课平台(专业核心课和拓展课38学分)
创新创业平台课程(6学分)
实践育人平台(14学分)
个性化学习平台课(8学分)
总计160学分。
大学一、二年级主要学习通识教育、特色平台课程和基础课程,大学三年级主要学习专业核心课和拓展课,大学四年级重点学习专业课和进行毕业设计、做毕业论文。为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学校还开设了人文类选修课程,学生只有按规定选修人文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后,才能毕业。
3.学习能力要求
1)逻辑思维能力,逻辑学和哲学训练。
2)语言能力,中英文阅读与写作。
3)数学能力,是学好本专业的基本工具。
4)自学能力。
五、毕业与授予学位
通过3-6年学习,本专业学生凡依照培养方案提前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允许提前毕业(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学生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在校学习期限,但不得超过两年延长期。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满学分,经考核成绩全部合格,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士授予办法》规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按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在弹性学制内学生可以选读双专业、双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