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教〔2019〕2 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2〕10 号)和《安徽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19〕123 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要求
1.学生申请时只需提供由学生本人承诺并签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需盖章或相关证明。学院应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其余程序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2.学院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专题会议,确保申请认定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同学,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3.9月19日前学院完成 2019—2022级学生认定工作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请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确保家庭学生信息准确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二、认定范围
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学院结合资助走访活动中了解的情况,在通知到位和学生自愿申请基础上,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件复印件进行评议和认定。
2.各学院要重点关注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对“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受疫情影响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要摸清底数、主动资助。学生处将比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提供相关特殊困难学生数据,学院可结合数据完成认定工作。
三、认定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相关认定材料由学院归档备查。
2.《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学院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和学院认定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acxsc3175987@163.com,纸质签章版送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处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