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校直属研究机构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整体安排,现启动2021年度下半年部分科研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现将结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处网站,点击“科研处简介/科研管理制度”或登录项目招标单位网站,了解各类课题结项的具体要求。
二、本次受理的结项项目包括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省级人文项目、高校省级自然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
三、本次开展的科研项目结项工作将对2018年以前立项的所有未结项项目(含2018年立项)进行清理。未申请结项的课题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止或撤项处理。
四、各项目结项流程如下:
(一)安徽省教育厅项目结项:
以学院为单位,项目负责人报送学院的材料包括:
1. 一般和重点项目:《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表》和《项目成果》一式三份;
重大项目:《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表》和《项目成果》一式五份;
2.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结题流程的通知》中要求召开校内学术报告、讲座的记录表;
3.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及《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4.项目负责人需结项前于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完善项目信息,录入项目成果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学院在线审核。
(二)校级课题结项:
以学院为单位,项目负责人报送学院的材料包括:
1.《结项审批书》一份;
2.《项目研究成果》及《成果简介》一式三份;
3.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及《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4. 项目负责人需结项前于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完善项目信息,录入项目成果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学院在线审核。
五、请各项目负责人依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结项工作,以便于科研处组织鉴定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结项手续。结项材料集中接收时间:12月17日。
学院需报送科研处材料包括为:
纸质版:负责人提交所有项目结项材料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学院盖章)
电子版:项目结项材料电子版、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ackyc22@163.com)。
除特殊情况,科研处不受理项目负责人个人办理的结项申请。
注:
1.《结项审批书》等所有涉及财务、审计部门盖章需结项申请者本人到财务、审计处办理;
2.依据项目管理规定,项目成果中出现以下情况,科研处不予受理其结项材料:主持人没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成果;成果没有课题名称及编号;成果与科研项目无相关性;成果没有达到各类项目的结项要求。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萌婕 电话:0552-3175993
附件:
科研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