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学生处相关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 2016-2017-1学期智育测评基本分为学生该学期各门修读课程(不包括网络课程、辅修第二学位和第二次重修课程)成绩平均分。
现将我院2016―2017-1学期智育测评基本分进行公示(学院学生天地通知公告栏),公示期2017年3月2日至3月3日。
公示联系科室:学院办公室
公示联系电话:3175891
在公示期限内,学生对智育测评基本分如有异议,请至学院办公室反映,电话:3175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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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