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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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校直属研究机构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整体安排,现启动2021年度下半年部分科研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现将结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处网站,点击“科研处简介/科研管理制度”或登录项目招标单位网站,了解各类课题结项的具体要求。 二、本次受理的结项项目包括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省级人文项目、高校省级自然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 三、本次开展的科研项目结项工作将对2018年以前立项的所有未结项项目(含2018年立项)进行清理。未申请结项的课题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止或撤项处理。 四、各项目结项流程如下: (一)安徽省教育厅项目结项: 以学院为单位,项目负责人报送学院的材料包括: 1. 一般和重点项目:《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表》和《项目成果》一式三份; 重大项目:《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表》和《项目成果》一式五份; 2.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结题流程的通知》中要求召开校内学术报告、讲座的记录表; 3.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及《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4.项目负责人需结项前于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完善项目信息,录入项目成果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学院在线审核。 (二)校级课题结项: 以学院为单位,项目负责人报送学院的材料包括: 1.《结项审批书》一份; 2.《项目研究成果》及《成果简介》一式三份; 3.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及《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4. 项目负责人需结项前于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完善项目信息,录入项目成果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学院在线审核。 五、请各项目负责人依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结项工作,以便于科研处组织鉴定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结项手续。结项材料集中接收时间:12月17日。 学院需报送科研处材料包括为: 纸质版:负责人提交所有项目结项材料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学院盖章) 电子版:项目结项材料电子版、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ackyc22@163.com)。 除特殊情况,科研处不受理项目负责人个人办理的结项申请。 注: 1.《结项审批书》等所有涉及财务、审计部门盖章需结项申请者本人到财务、审计处办理; 2.依据项目管理规定,项目成果中出现以下情况,科研处不予受理其结项材料:主持人没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成果;成果没有课题名称及编号;成果与科研项目无相关性;成果没有达到各类项目的结项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
科研处 2021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