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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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13] 43号
各学院: 2010级学生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于前九周结束。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后九周仍为正常的教学时间。经研究决定,并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现将后九周教学安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级2013-2014-1学期后九周教学安排 1、第10周( 2、第11~12周( 3、第13周( 4、第14~15周( 5、第16~18周( 二、要求与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根据工作安排的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好2010级学生的教学工作,同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2、学生须完成后九周教学安排,如需外出必须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学校请假手续,并报所在学院备案。 3、学生未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学校将按照国家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 4、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开题报告撰写延期。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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