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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9-12     访问次数: 21

关于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切实保证国家和我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要求

1.此次认定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2.各学院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专题会议,确保辅导员、班主任通知到每位学生。

二、认定范围

适用于我校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其中,去年已经认定过的老生,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改善可以直接认定;大一新生和去年没有认定的老生需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进行认定。

根据我校近年来认定情况统计及对学生摸底排查等因素考虑,班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原则上应为班级总人数的25%

三、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信息报送办法

1.各班级于916下午500前将本班级的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需班主任签字)报送学院团学办公室。

2.各班级于916下午500前将各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安徽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贫困生信息汇总表》(需各班级班主任亲笔签名)等相关认定材料纸质版表格报送学院团学办公室(校医院614室)。《贫困生信息模板》只需要提交电子版。

纸质版报送地址:东校2号行政楼六楼614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团学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地址:accgtx@163.com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    

                                                                      2014911

 

 

附件一安徽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二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三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四: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附件五:安徽省贫困生库申请情况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