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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 算 办 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1-21     访问次数: 516

  

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

工作量 》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 算 办 法》已经2011118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 算 办 法

 

安徽财经大学

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课堂(实验)教学工作量

    1.课堂(实验)教学工作量中含备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考查、评卷等工作量。

    2.课堂(实验)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计划课时×课程系数×合班系数×重复课系数

    1)计划课时

    按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为准。

2)课程系数

    开新课的课程系数为1.2,综合实验课程系数为2.0

    3)合班系数

    60人为基本教学单位(不包含艺术类、外语类及单班招生的专业),系数为1.0,其他按实际选课人数确定系数,标准如下:

25 -35    0.8  

36 - 60   1.0

61 - 80   1.2

81 -100   1.4

101-120  1.5

121-140  1.6

140-161  1.7

161-180  1.8

181-210  1.9

211-240  2.0

4)重复课系数

    对于分开教学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上同一级水平的同一门课程,则其中一个班级按合班系数标准折算,自第二个授课班级起,按重复班折算,重复课系数为0.8

    继续教育学院课堂(实验)教学不计教学工作量,采用直接付酬方式。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

    本科生的毕业论文,一个教师同时指导学生8人及其以下,每指导一个学生,折算10个标准课时(含指导、答辩及一篇以上的学年论文);9-12人,按0.8系数折算,13人及其以上按0.6系数折算。

(三)本科生导师工作量

按照一个学生每年1课时标准计算,如果学生有学业违纪方面的情况,或该教师经考核不合格,则不能获得指导该学生的课时补贴。

    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

    课堂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计划课时×2

    开新课教学工作量=计划课时×2×1.2

(二)毕业论文工作量

    每指导1篇毕业论文折算50个标准课时(含指导、答辩)。

    三、补贴教学工作量

系主任(副主任)、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每学期补贴20个课时。

四、本办法自2011年开始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原各种教学工作量补贴一律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