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1-11-21
访问次数:
516
|
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 工作量计 算 办 法》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 算 办 法》已经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 算 办 法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课堂(实验)教学工作量 1.课堂(实验)教学工作量中含备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考查、评卷等工作量。 2.课堂(实验)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计划课时×课程系数×合班系数×重复课系数 (1)计划课时 按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为准。 (2)课程系数 开新课的课程系数为1.2,综合实验课程系数为2.0。 (3)合班系数 以60人为基本教学单位(不包含艺术类、外语类及单班招生的专业),系数为1.0,其他按实际选课人数确定系数,标准如下: 25 -35 人 0.8; 36 - 60 人 1.0; 61 - 80 人 1.2; 81 -100 人 1.4; 101-120人 1.5; 121-140人 1.6; 140-161人 1.7; 161-180人 1.8; 181-210人 1.9; 211-240人 2.0。 (4)重复课系数 对于分开教学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上同一级水平的同一门课程,则其中一个班级按合班系数标准折算,自第二个授课班级起,按重复班折算,重复课系数为0.8。 继续教育学院课堂(实验)教学不计教学工作量,采用直接付酬方式。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 本科生的毕业论文,一个教师同时指导学生8人及其以下,每指导一个学生,折算10个标准课时(含指导、答辩及一篇以上的学年论文);9-12人,按0.8系数折算,13人及其以上按0.6系数折算。 (三)本科生导师工作量 按照一个学生每年1课时标准计算,如果学生有学业违纪方面的情况,或该教师经考核不合格,则不能获得指导该学生的课时补贴。 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 课堂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计划课时×2 开新课教学工作量=计划课时×2×1.2 (二)毕业论文工作量 每指导1篇毕业论文折算50个标准课时(含指导、答辩)。 三、补贴教学工作量 系主任(副主任)、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每学期补贴20个课时。 四、本办法自2011年开始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原各种教学工作量补贴一律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