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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慰问困难互助互济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1-28     访问次数: 334

各基层分会: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工作力度,彰显“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情怀,按照省教育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困难互助互济会员进行慰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慰问范围:12011年参加互助互济会,患病治疗且生活困难的会员;22011年已享受互助金补偿但生活仍有困难的会员。

上报时间:请各基层分会于125日前将名单上报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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