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分会: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工作力度,彰显“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情怀,按照省教育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困难互助互济会员进行慰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慰问范围:1、2011年参加互助互济会,患病治疗且生活困难的会员;2、2011年已享受互助金补偿但生活仍有困难的会员。
上报时间:请各基层分会于12月5日前将名单上报校工会。
校 工 会
201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