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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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工: 我院第一届教职工大会第一次会议,拟定于本学期期末召开。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近期组织开展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 提案是教职工向大会提交的,经教职工大会审查后交付有关部门办理的合乎规范的意见和建议。提案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体现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院的方针,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和谐学院建设,促进学院的发展与稳定。提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符合我院实际情况,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 二、提案征集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 三、提案内容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3.对学院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4.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二)下列情况不列为提案: 1.内容空泛,建议笼统、一案多议、多案多议、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 2.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问题。 3.不属于学院和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4.为教职工个人或他人解决个别问题。 5.其他不符合提案条件要求的意见和建议。 四、提案格式 (一)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二)提案应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上书写,字迹工整,符合规范,允许另附页补充。 (三)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标题,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措施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五、有关要求 (一)提案是全院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学院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并积极参与。 (二)教职工应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提案应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拟定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做到“实事求是、反映大事、一事一案、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书写工整”。 (三)提案必须有3名以上(含3名)学院教职工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四)征集提案时间为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纸质提案表请交至学院工会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维多利亚老品牌vic3308第一届教职工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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