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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科研处采集、审核院部相关数据

发布时间: 2012-12-25     访问次数: 511

关于2012年度科研处采集、审核院部相关数据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本次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校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将科研考评工作安排如下:

1.所有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与成果所有者的名字对好,以便快速查验。

2.科研论文、科研获奖、专著等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单位留存。

3.结项的纵向课题需提供结项证书的复印件,横向课题需提供协议书(合同)原件和财务处给出的到帐经费证明,课题参与人及其排序以结项证书为准。

4.校定核心以上期刊论文,审核后,科研处将带回复印件及汇总表(含电子版)。

5.个人和单位科研积分表审核完毕后,个人科研积分表及单位积分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由科研处收集带回,待汇总后一并报送校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