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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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科研处采集、审核院部相关数据 各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本次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校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将科研考评工作安排如下: 1.所有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与成果所有者的名字对好,以便快速查验。 2.科研论文、科研获奖、专著等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单位留存。 3.结项的纵向课题需提供结项证书的复印件,横向课题需提供协议书(合同)原件和财务处给出的到帐经费证明,课题参与人及其排序以结项证书为准。 4.校定核心以上期刊论文,审核后,科研处将带回复印件及汇总表(含电子版)。 5.个人和单位科研积分表审核完毕后,个人科研积分表及单位积分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由科研处收集带回,待汇总后一并报送校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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